|
西安若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冯老师 先生 (老师) |
|
电 话:15601188363 |
|
手 机:15601188363 |
|
|
|
|
|
食品检验工二级三级考试取证班招生 |
报考条件 食品检验工(食品检验员)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——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(3) 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食品检验工(食品检验员)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——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ye证书。
食品检验工(食品检验员)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——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ye证书。
食品检验工(食品检验员)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——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4)取得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ye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食品检验工(食品检验员)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——高级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报名热线:010-57136516 15601188363 冯老师 |
|
|